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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转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已于1999年8月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9月16日起施行。现将《规定》中涉及土地违法方面的内容转发给你们,请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立案标准,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附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摘选)
二、渎职犯罪案件
(十九)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第410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时间:2008-07-04 17:44:36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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