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规速递 » 工商管理类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切实做好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期,全国部分城市猪肉价格再次出现波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广大群众普遍关注。国务院领导再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更加重视,立即检查保证猪肉市场供应等政策的落实情况,真正摸清供需存在的问题,抓出成效,以稳定市场、稳定人心。为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猪肉市场稳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 猪肉的生产和消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加强猪肉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各地“一把手”要切实负责,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把手工程必须抓实抓好。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要掌握本地区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交易市场及市场监管和市场波动等情况;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深入调研,准确预测;要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分管局领导要具体抓,要抓细抓实,要协调指挥市场、消保、公平交易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到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经费保障和人员力量“六落实”。要狠抓督促检查,采取重点督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市场和农村集市的猪肉经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措施 前不久总局先后下发了两个关于做好猪肉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加强猪肉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措施。应当说,目前各项措施已经明确,各项制度也日趋完善,工作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在不断创新,现在的关键是强化落实,把各项措施、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辖区责任制和岗位工作责任制,对工作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有关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结合近期各地猪肉市场监管情况,再次修订并明确下列监管措施:(一)猪肉经营实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所有经营猪肉的市场、集市、超市、商场等经营场所及从事猪肉批发和零售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经营。(二)猪肉经营实行“协议准入”制度。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集市、超市、商场等经营场所,要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签订协议,落实“场厂挂钩”和“场地挂钩”制度,保证从合法规范的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进货,严禁经营其他渠道的猪肉。(三)猪肉经营实行“强制退出”制度。凡市场上发现销售其他渠道的猪肉、注水肉、有病有害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以及其他不合格猪肉的,要立即退市或强制退出,并责令经营者进行整改。(四)猪肉经营实行亮证亮照和“挂牌经营”制度。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进一步落实“挂牌经营”制度,经营者应当在公示牌中如实标明猪肉的产地来源、定点屠宰厂名称、进货时间、价格等相关信息。(五)落实市场开办者猪肉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市场开办者应与场内经营者签订书面责任书,对经营者加强管理和教育,提高责任意识;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订质量保证书,强化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猪肉市场管理。 四、立足职能,促进生产,保障流通 猪肉产业是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为生猪养殖企业、养殖户提供支持和方便,促进生猪生产。发挥农村经纪人在衔接生产和市场需求中的纽带作用,积极指导和鼓励农村经纪人帮助广大养殖企业和农户扩大生产、畅通市场销售渠道。省际毗邻地区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协作,促进生猪、猪肉及制品的正常流通。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为“放心肉”上市提供便利。大力推进连锁、超市等现代营销方式,积极引导多渠道开展猪肉等副食品经营,保障市场供给。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猪肉市场稳定工作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的通知》(国办发电〔2007〕9号)精神,加强与发改委、商务、财政、农业、质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履行职责,促进生猪、猪肉及制品的正常流通,保障市场供给,维护市场稳定。 六、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 要制定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制定节日期间维护猪肉市场稳定的有关预案。建立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市场监管的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对市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如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总局报告。 七、加强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新闻媒体建立广泛联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猪肉市场稳定所采取的措施和成效,让广大群众了解猪肉市场的真实情况,及时发布市场消费信息,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
时间:2008-08-07 10:07:37 点击数:59 |
【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