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规速递 » 劳动法类 » 养老保险 |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交纳办法的通知 |
长治市劳动局 中国工商银行长治市支行 长劳字[1987]第48号 各县(区)劳动局、劳动服务公司、驻市各国省营企业、机关、学校、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市直各委、局(公司)、办、工商银行市属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77号文件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省政府以晋政发(1986)77号文件的印发的《山西省贯彻〈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山西省国营企业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社会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开设“职工待业保险基金”专户和“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专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劳动服务公司下设“长治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在市工商银行八一办事处开设“职工待业保险基金”专户(八一办帐号144258)和“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专户(八一办帐号144282)。 二、待业保险基金来源,由企业(含中央驻晋单位)按全部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系指企业全部职工按计时支付的工资;完成计件定额内的工资;病伤假支付的工资)的百分之一交纳;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按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标准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交纳,企业以“待业保险基金”科目列支,计入成本;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分别在行政和事业费内开支。 三、退休养老基金来源,由企业按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七交纳;劳动合同制工人按本人标准工资(不含工资性补贴)的百分之三交纳(本人交纳部分,由所在单位发工资时代扣,随同单位应交部分一并交纳),企业交纳部分在所得税前列支,行政事业单位交纳部分,在行政、事业费内开支。 四、两项基金交纳形式,均以“托收无承付”办法办理。工商银行在接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托收通知时,根据托收内容,在有关单位当月发放工资时代为托收、收讫(收款单位在“托收无承付”第二联加盖代收据,由银行转缴款单位作为入帐凭证)。即时分别转入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开设的对应专户。两项基金均应如期交纳,对逾期不交者,按每延期一日加收未交部分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对于八六年十月一日以后,凡未缴纳两项基金的单位要抓紧缴纳,由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开户行扣除,单位不得拒付。对八六年十月一日以前国营企业招用的合同制工人补缴退休养老金。 六、各单位在接此通知后,要求在五月二十五日前速向“长治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注册,并签定合同。逾期不签定者,除从银行扣除两项基金外,并按规定扣除滞纳金。 七、本通知从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长治市劳动局 中国工商银行长治市支行
一九八七年五月十日
抄报:省劳动局、劳动服务公司、市政府、市人大办公厅、杨月生代市长、阎根锦副市长。 |
时间:2008-08-20 15:49:07 点击数:0 |
【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