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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全市地方煤矿驻矿安检站开展季度考核评比活动的通知 |
各县市区煤炭局、市直矿驻矿安检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治市地方煤矿驻矿安检站基础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市煤炭局决定在全市地方煤矿驻矿安检站开展季度考核评比活动,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煤炭局负责辖区内驻矿安检站的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组织),考评分三个等级: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90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考核评比结果汇总后报市煤炭局。 二、各驻矿安检站要对照《长治市地方煤矿驻矿安全检查员管理细则(试行)》(长政发[2007]94号),《长治市地方煤矿驻矿安全检查员工作手册》等,认真自查自纠,积极整改,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标准。 三、各煤矿要积极配合所驻安检站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资料等,认真整改各级各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确保考核评比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县市区煤炭局在驻矿安检站考核评比中,发现有违规、违纪的驻矿安检员和违法、违规的煤矿要严格按规定给予处理。 五、市煤炭局将对各县市区煤炭局上报的驻矿安检站考核评比情况随机抽查,对工作不负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及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附表:1、长治市地方煤矿驻矿安检站季度考核评分表 2、长治市地方煤矿驻矿安检员季度考核评分表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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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9-03 17:06:37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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