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广告业有关问题的答复
 

2001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商广字(2001)第104号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中外合资企业再投资设立内资广告企业有关问题的请示》(沪工商广(2001)第13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依照《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第6号令)的要求,中外合资企业在境内投资限制类产业须征求同级或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意见,因此,中外合资企业境内投资广告业应按照《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若干规定》(工商广字(1994)第304号)的有关规定履行项目报批手续。
  二、中外合资企业境内投资广告业一般不限制其投资比例。

时间:2008-09-26 10:02:25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