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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亚洲开发银行协定》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07〕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时间:2008-10-07 08:30:13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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