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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成长状况,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业是全世界都为之关注的事业。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措施。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始终积极探索和把握新时期青少年维权工作新规律,力求在实践中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出更大的成绩。并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常年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心理、青春期教育等方面的帮助,积极拓展为青少年服务的工作领域,为青少年提供了更多、更有效的服务。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使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近日,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治市委员会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共青团长治市委文件 市团发[2008]19号 关于表彰2008年度长治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 决 定 各县(市、区)团委、综治办: 近年来,全市各级团组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积极发挥工作职能,涌现出一批甘于奉献,勤奋敬业,秉公执法,扎扎实实为青少年办实事、办好事的先进典型。他们为维护广大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团市委、综治办联合开展了2007-2008年度长治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活动,通过基层推荐、媒体公示、组织考察等程序,决定授予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等46家单位2008年度长治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探索和把握新时期青少年维权工作新规律,在实践中继续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市从事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同志们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敬业爱岗、忠于职守,积极维护广大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促进全市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文明长治”创建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名单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治市委员会 二00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青少年维权岗 表彰 决定 抄报:团省委,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 抄送:各有关单位 共印70份
附: 2007-2008年度市级优秀 “青少年维权岗” 名 单 (共46家)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 长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长治广电总台交通文艺频道 长治市建筑工程公司城西北路综合楼项目部 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郊区分局 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 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 长治市救助管理站 长治广电总台公共频道 长治市工商局城区分局南街工商所 长治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二大队四中队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城区司法局 城区公安分局八一路派出所 城区人民法院五马人民法庭 城区新华小学 郊区文化市场稽查队 长治大辛庄劳教所教育科 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平顺县法律援助中心 平顺县检察院侦察监督科 壶关县检察院侦察监督科 黎城县检察院 黎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黎城县司法局程家山司法所 潞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潞城市检察院公诉科 潞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长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 长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壶关县公安局巡警大队 屯留县公安消防大队 屯留县法律援助中心 屯留县文化稽查大队 襄垣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襄垣县公安局古韩派出所 武乡县人民文化馆 武乡县人民检察院侦察监督科 武乡县公安局巡警大队 沁县人民法院 沁县工商局新店工商所 沁县新店镇文化站 沁源县人民检察院侦察监督科 |
时间:2008-10-08 14:47:57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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