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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2008) |
杭劳社退管[2008]123号 杭财社[2008]358号 市社保局: 综合考虑我市物价水平提高和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调整的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对象。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人员。 二、调整标准和时间。从2008年6月起,生活补贴从原每人每月63元增加到73元。 三、生活补贴调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市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调整后随基本养老金按月发放。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颁布日期:200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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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0-10 15:42:41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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