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律师的工作 —— 是帮助他人获得法律救济

  • 律师的职责 —— 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维护法律 匡扶正义 追求人间真理

  • 满腔热血 历尽艰辛 一生奋斗斩荆棘

  • 怀着追求正义的理想 无悔戴上荆棘的王冠

  • 深知肩负历史的重任 终生驻守法制的殿堂

  • 坚守职业道德 追求公平公正 用法治达成社会和谐

  • 我们是法律的捍卫者 —— 博学 慎思 明辩 笃行

  • 我们是公平的维护者 —— 知行 雄辩 尽责 无畏

  • 激情的辩护,以浓墨重彩绘制执业人生

  • 走过荆棘满地,走进朗朗乾坤

  • 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 是健杰律师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承诺
  •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全省有重大影响案件的管辖范围的通知
     

    苏劳仲委[1998]1号(有效)

    各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局:

         为更好地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适应当前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和跨地区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明显增加的实际情况,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保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质量,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省仲裁委员会在全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的监督、指导和协调作用,根据省政府发布施行的《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关于省仲裁委员会管辖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规定,现对省仲裁委员会受理在全省在重大影响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范围通知如下:

         一、从1998年4月1日起,凡是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或第三人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且争议标的在20万元以上,由省仲裁委员会直接受理。4月1日以后,属于省仲裁委员会管辖的上述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当事人按原管辖规定向有关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有关的仲裁委员会应告知当事人直接向省仲裁委员会申诉;已经立案受理的,应及时报送省仲裁委员会审理。

         二、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认真执行我省仲裁管辖规定,严格按受理范围履行职责。同时,各地仲裁委员会在处理上述案件过程中,应按省仲裁委员会的要求,给予必要的仲裁协助,认真及时承办好有关事项,共同处理好这类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日期:19980225

        执行日期:19980401

        

     

    时间:2008-10-25 16:14:23   点击数:4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