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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立石油石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 |
发文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文 号:劳社厅函[2006]283号 发布日期:2006-6-15 执行日期:2006-6-15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人事部: 你公司《关于申请建立石油石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中国石化人技[2006]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立32 个石油石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及鉴定范围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统一编制的职业编码(见附件)。 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推开。请你们结合行业实际,在我部核准的行业特有工种试点范围内,认真组织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保证鉴定质量,应切实加强对鉴定站的管理,指导各鉴定站自觉遵守鉴定程序和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标准。在工作中要主动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加强联系,取得指导与支持,以推动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石油石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及鉴定范围 二OO六年六月十五日 |
时间:2008-11-03 15:16:45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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