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的意见
 

发文单位:人事部

文    号:国人部发[2003]44号

发布日期:2003-10-31

执行日期:2003-10-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是加强培训管理,检验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培训质量评估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也存在对质量评估工作不够重视、评估内容和指标不合理、不科学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培训质量,根据《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有关要求和公务员培训工作发展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的目标和原则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的目标是,围绕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以不断提高公务员培训质量和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的,建立和完善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逐步实现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开展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指导性与操作性相结合,以评促改,重在提高。

  二、培训质量评估的对象和主体培训质量评估的对象主要是由政府人事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主办、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承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班。

  坚持"谁主办、谁评估",由培训主办单位负责组织对培训班培训质量的综合评估。施教机构也应组织对培训班每门课程进行评估。

  三、培训质量评估的内容和指标培训质量评估一般包括培训质量综合评估和课程评估。

  培训质量综合评估是对培训目标完成情况的全方位、全过程的评价。主要对培训方案、培训实施、培训保障和培训效果等进行评估。评估培训方案的指标包括对培训需求调研、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考察安排和培训时间长短、进度等的评价;评估培训实施的指标包括对教学内容、教材资料、教学水平、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组织管理等各项的总体评价;评估培训保障的指标包括对培训设施满足培训需要程度和食宿等生活条件的评价;评估培训效果的指标包括对达到培训目标程度、提高工作能力和培训班总体满意度等的评价。

  课程评估主要是对每门课程评价。评估的主要指标包括教学内容、教师讲解、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

  各地、各部门和施教机构可根据培训班类别、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规模等的不同,对培训评估指标进行调整。

  对每项指标的评估可分为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

  四、培训质量评估的方法培训质量评估一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参考样表附后,有条件的单位可设计成机读卡样式)。也可以采取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召开由培训主办单位、施教机构和学员代表共同参加的座谈会,组织专家听课,听取学员单位意见和对学员学习效果进行追踪等方法进行。

  五、培训质量评估结果的应用及时反馈评估结果。评估结束后,培训主办单位要对评估数据进行分析,做出评估结论,及时反馈给施教机构。施教机构要认真研究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培训主办单位和政府人事部门提交改进报告。

  建立培训质量评估档案。培训质量评估结果是衡量施教机构培训质量的重要依据。对评估工作的组织过程、重要结论和整改意见等都要准确予以记载。各地各部门要定期对培训质量评估情况进行汇总并报上一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培训主办单位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施教机构的培训质量,优选施教机构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对学员反映较好、培训质量较高的施教机构,培训主办单位和政府人事部门可在政策和培训任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多次评估问题较多的施教机构,培训主办单位和政府人事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者,政府人事部门可在一定范围内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可取消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资格。

  六、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培训质量评估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把它作为转变培训管理职能、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培训质量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人事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委托施教机构举办的每一期公务员培训班,都应进行质量评估。施教机构也应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定期对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在实践中加强对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的研究创新,积极探索除培训班以外的其它培训形式的质量评估办法,不断提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附件:1.国家公务员培训综合质量评估表(参考样表)(略)

  2.国家公务员培训课程质量评估表(参考样表)(略)

时间:2008-11-07 08:52:43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