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规速递 » 公务员法类 |
人事部关于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能否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的函 |
发文单位:人事部 文 号:人函[1997]136号 发布日期:1997-7-9 执行日期:1997-7-9 陕西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国家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前到达退休年龄时能否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的请示》(陕人报〔1997〕18号)收悉。关于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前达到退休年龄,能否办理退休手续的问题,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精神,我们同意你厅意见,即: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如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应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
时间:2008-11-10 09:10:25 点击数:0 |
上一篇: 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
下一篇: 印发《广州市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