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不宜办理保姆原雇主职业、工资公证证明的复函
 

发文单位:司法部公证律师司

文    号:[85]司公字第189号

发布日期:1985-12-25

执行日期:1985-12-25

福建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

  你处(85)闽司函字第92号“关于美国驻香港领事馆要求当事人提供原雇主工资收入情况证明的请示”函收悉。经研究认为,美国驻香港领事馆要求申请人王美钦提供其在内地当保姆时的雇主陈修雄的职业及月薪情况证明,与王美钦申请赴美无关,是美方无理要求,故不予办理或变通办理有关公证证明。

时间:2008-11-10 09:53:27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