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文化部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8〕1954号 【发布日期】2008-10-27 【生效日期】2008-10-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文化部
(文市函〔2008〕1954号)
国家大剧院: 你院院演文[2008]1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邀请美国芝加哥交响乐团一行145人,于2009年2月13日至14日到你剧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