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文化部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8〕1939号 【发布日期】2008-10-24 【生效日期】2008-10-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文化部
(文市函〔2008〕1939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54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兴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SARA,于2008年11月1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