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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卫生部通告(卫通[2006]18号)--发布《后装r源治疗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强制性行业标准,《医用磁共振成像(MRI)设备影像质量检测与评价规范》推荐性行业标准
 

卫通[2006]18号

颁布日期:20061115  

实施日期:20070401  

颁布单位:卫生部

 

  现发布《后装γ源治疗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医用磁共振成像(MRI)设备影像质量检测与评价规范》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强制性行业标准:
  WS 262-2006 后装γ源治疗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推荐性行业标准:
  WS/T263-2006 医用磁共振成像(MRI)设备影像质量检测与评价规范
  以上标准于2007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时间:2008-11-27 08:55:07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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