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5-10-10 【生效日期】2005-10-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和实验室、检查机构: 目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冒充我委领导名义、委领导亲属名义、委工作人员以我委组织的相关专项监督检查组成员的名义,向质检系统和有关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认证培训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直接打电话(例如用手机号为13501301880、13522474546、13501308189等),提要求,以损坏名誉等方式骗取钱财。请各单位要提高警惕,做好防范,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与我委有关部门联系核实,防止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10-82260777 传 真:010-82260799 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