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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在小麦粉中使用
 

卫生部公告2005年第9号

颁布日期:20050530  

实施日期:20050701  

颁布单位:卫生部

 

  为进一步保护我国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溴酸钾危险性评估结果,我部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取消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在小麦粉中使用。在此之前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使用溴酸钾的食品可以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时间:2008-12-25 17:24:31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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