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被撤销部门、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0〕2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为保证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经省政府批准,现就调整被撤销部门、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规的规定,被撤销部门、单位所属的医疗机构成建制划归同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二、被撤销部门、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划归同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后,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作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区域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对其进行统筹规划,合理调整其规模、数量和布局。

  三、被撤销部门、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划归同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后,原为财政拨款的,从2001年起将事业费指标划转至同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四、被撤销部门、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管理体制的调整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五月八日

时间:2008-12-30 19:14:22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