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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总行机关声像资料制作及归档管理的几项规定
 

发文单位:建设银行

文    号:建办字[1993]第29号

发布日期:1993-12-13

执行日期:1993-12-13

  为加强总行机关声像资料制作及声像档案管理,明确各部门在声像档案材料制作和归档过程中的职责分工,确定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及归档程序,现对总行机关录音、录像、照片的制作及归档作如下规定:

  一、声像资料摄制、归档范围

  1.全行性会议要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2.总行领导参加的重大公务活动应摄像、拍照。

  3.总行领导出国访问、考察、谈判、洽谈业务、与国外代表团会谈,签约等外事活动应拍照,重要的应摄像。

  4.总行各部召开、举办的专业工作会议、座谈会要进行拍照,重要的应录音。

  5.本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举办重要的庆祝活动和大型文体活动,要进行摄像、拍照。

  6.党和国家及上级党政机关领导人视察本行工作,接见本行会议代表及有关人员等,应摄像、拍照。

  7.本行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英模人物的讲学、报告会等应录音、拍照。

  8.总行新任行级领导要摄制标准照片。

  二、声像制作职责分工

  1.全行性活动的摄像由教育部(电教处)负责;录音与拍照由办公室负责;负责组织此类活动的部门应提前三天通知声像制作部门。

  2.总行各部门组织和举办的重要活动,按规定需要摄像、录音、拍照的,可邀请行内有关部门进行摄、录制,也可由承办单位自行安排声像制作事宜,并按本规定归档(委托分、支行制作的,可复制归档)。

  3.总行领导出访、出国考察、签约等境外活动由国际业务部负责安排声像资料制作事宜,国内的外事活动,按规定需要摄像、录音、拍照的,由国际业务部事先通知行内有关声像制作部门。

  三、声像资料的制作和归档要求

  1.各类归档声像资料,均应附有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中应包括主要人物的姓名和职务,会议或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制作者等项目。

  2.所有归档的照片都应附底片。

  3.行级领导人归档的照片要包括两张彩色工作照和两张二寸黑白免冠照。

  4.会议类照片要有带会议名称横标的主席台全景,会议主持人及领导人讲话、代表发言、会议讨论及颁奖仪式、代表席或观众席等场面的内容。

  5.录像带图像要清晰,内容要完整,能够概要反映事物的全貌。

  6.录音带的声音要清楚,一盒磁带一般不得录制两项内容。

  7.按照职责分工,由总行有关部门制作的各种声像资料,由其制作人员和文书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并按规定要求办理归档。

  四、归档时间及手续

  各类声像资料一般于形成后半个月内,由各部门文书人员及有关处室的责任人,按归档要求进行整理,然后登记声像档案移交表(见附表)一式两份,向档案处移交,在办理签字移交手续之后,移交表由双方各持一份。

  总行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应随时掌握各种声像资料的摄制进度,及时主动督促声像制作部门办理归档手续。

  五、为严格声像工作管理,凡各部门购买的录音带、录像带、胶卷,均由总行办公室档案处签章备案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六、现已制作完毕,存留在各制作部门的各种声像资料,各部门应着手清理,并按归档的范围及要求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其中录像资料暂由教育部(电教处)按档案管理要求留存管理。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向有关方面通报。

  附表略。

时间:2008-12-31 07:33:10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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