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司法部关于办理台胞在大陆缴纳税款公证的通知

 (1996年5月6日   (96)司公字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
  目前,部分公证处为台胞在大陆地区缴纳所得税出具的公证书形式不一,为规范公证书格式和方便当事人的使用,现就办理台胞在大陆交纳税款公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公证处为台胞办理在大陆缴纳税款公证,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出具公证书,证词为:根据××税务部门纳税记录记载,兹证明×××(指纳税人姓名或企业名称)于××××年×月×日起××××年×月×日止,个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人民币××××元×角×分,个人(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为人民币××××元×角×分,已于××××年×月×日缴纳完毕。

时间:2009-06-14 09:36:20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