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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严格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提高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素质,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就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2012年10月1日起,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随机抽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
  二、增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内容。大中型客货车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试题目为50道题,考试时间半小时,考试题型采用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内容包括安全驾驶常识、驾驶职业道德、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知识。考试题库全国统一,各省交警总队要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事故特点,增加10%的地方题库。结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不同时期交通违法行为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考试题库。
  三、开展新驾驶人领证前教育和领证后回访。车管所核发驾驶证时,要组织对每名新驾驶人开展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文明驾驶行为要求等。要通过电话、短信、调查问卷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每周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新驾驶人开展回访调查,了解参加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情况。
  四、实行驾驶人考试全过程实时监管。对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各科目全部实行视频、音频监控,并在各科考试成绩单上打印3张随机抓拍的考试照片,考试录像留存一年以上。2012年6月底前,各省要完成全省(区、市)考试场地和设备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暂停考试业务。要建立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实现对本省(区、市)全部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实时视频、音频监控,对考试系统参数、评判数据实时监管和异常数据自动报警。
  五、每月清理一次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交警大、中队要建立辖区本籍和异地客货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台账,每月汇总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等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求驾驶人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和教育。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要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要求参加学习和考试。对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责令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予以辞退。
  六、每年开展一次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教育。交警大、中队或车管所每年要对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记分记录的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对客运驾驶人审验时,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审核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核查是否按要求定期接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培训等。大、中队要采取走访运输企业、发送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督促大中型客车、校车驾驶人参加审验,对未参加审验或者审验未通过的,要书面告知运输企业或者学校暂停营运。
  七、开展驾驶人手机短信安全提示。交警部门要健全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微博、QQ等发布平台,及时向驾驶人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对客货运驾驶人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要每周发送一次安全提示短信;辖区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即时编发警示教育短信。车管、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办理业务时,要逐一采集、核实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手机号码、地址,及时更新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
  八、加大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交警部门要结合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加大对酒后、假牌假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执法考评体系,严格查处严重交通违法,严格执行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规定,加大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每月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记录的监控资料,依法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九、实行交通违法处罚前教育制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民警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依法予以处罚,并按规定对驾驶人予以记分,对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月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以及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
  十、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教育。交警支队每月要汇总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并通报运输企业、驾校、学校以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驾驶人培训考试、日常教育及审验教育的重要内容。大、中队和车管所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同时依托驾校、运输企业、汽车品牌专卖店等社会资源,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举办文明交通主题活动。
  十一、开展交通事故联合调查分析研判。对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交警支队事故处理部门要全面分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驾驶行为、路面管控及企业源头监管等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每月通报车管、路面、宣传等部门。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支队事故处理部门要通知地市车辆管理所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总队事故处理部门要通知省级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部门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建立事故、路面、车管、宣传等部门参加的交通事故会商研判机制,支队每月要召开一次交通事故会商研判例会,及时总结分析事故教训。
  十二、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交警支队要每月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标,建立考试员考试质量和路面执法管理考核制度,加强驾驶人考试和路面执法监管。凡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勤务不落实等问题的,一律按规定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建立考试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制度。交警支队要在互联网、报纸等建立驾驶考试培训质量发布平台,每月公布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公布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每月公布辖区内驾校培训能力、考试合格率、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实行驾校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每月集中清理一次教练员交通违法记分情况,对记满12分的,除要求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外,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议取消教练员资格。要每季度对驾校负责人、教练员进行一次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
  十四、落实驾驶培训质量全过程监管。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2012年4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10月1日起,对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交警部门不予受理考试申请。督促驾校应用指纹、视频等监控手段,实现身份的唯一性确认,落实培训学时、培训里程。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十五、建立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商制度。要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每月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建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驾驶证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对申请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大队或者车辆管理所要出具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交通违法未记满12分的证明,并建立“黑名单库”,定期向社会公布。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源头动态管理,通过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实时监督纠正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十六、开展安全文明驾驶人和驾校评选活动。结合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会同文明办、安全监管、道路运输等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要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安全文明驾校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培训要求落实到位、内部管理严格规范、所培训驾驶人违法事故率低、社会群众反响好的优秀驾校。
  十七、发动社会单位和群众参与交通安全教育。交警总队要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发动群众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等方式监督举报。要充分发挥汽车品牌专卖店、机动车交易市场、驾驶员协会、汽车俱乐部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驾驶经验交流体验、文明自驾出行等活动,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文明交通教育引导。
  除文中有明确规定外,其他工作措施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公安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17项措施解读
 
  为促进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素质,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严格驾驶人考试发证、上路行驶、教育管理等工作。
 
第一专题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
 
  一、当前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怎么样?
  2011年,全国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造成62387人死亡、237421人受伤,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4.4%和6.6%。在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以及交通流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绝对数字仍然较大,群死群伤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伤亡惨重。2011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7起,造成451人死亡,其中,大中型客货车引发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3起,造成390人死亡,分别占特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5.1%和86.5%。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5起,造成74人死亡、127人受伤,这5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部涉及大中型客货车。
  二、当前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面临什么样的形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驾驶人迅猛增长。截至2012年2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28亿辆,其中汽车1.09亿辆,驾驶人达2.39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78亿人,驾驶人数量占全国人口总量的17.6%。1986年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时,我国驾驶人数量为1100万人,仅占当时人口总量的1.09%。与1986年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时相比,驾驶人总量增长了21倍,占人口比例提高了16.5个百分点。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达到9125万人,占驾驶人总数的38%。据初步测算,机动车驾驶人仍将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
  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驾驶人管理有哪些问题?
  一是驾驶人安全驾驶技能不高。特别是驾驶培训多以应试学习和训练为主,一些新驾驶人通过考试后往往不能独立驾车上路。二是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特别是一些客货运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和突发情况的能力不强、经验不足,成为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因素。2011年发生的27起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中,14起是由于驾驶人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的,比较典型的有天津滨保高速“10.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上海浦东“9.1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驾驶人超速驾驶、遇到突发情况急打方向造成车辆侧翻所致。三是驾驶人安全文明驾车意识淡薄,各种争道抢行、开车拨打手机等交通陋习,以及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等违法行为普遍。从2011年统计情况看,交通违法行为中,超速行驶占20.1%,闯红灯占7.7 %;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中,因超速行驶导致的占14.13%,因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占11.26%。2011年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因驾驶人交通违法导致的占92.51%。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运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突出,成为目前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2011年发生的2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中,23起是客货运驾驶人肇事导致的,而且全部存在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海南五指山市“11.29” 造成12人死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驾驶人经连续下坡急弯路段时接听手机,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为什么要进一步加强驾驶人管理工作?
  随着驾驶人数量迅猛增长,驾驶人管理对象已经由原来特定职业群体转变为普通社会群众,管理性质已经从原来专门的“单位制”管理上升到广泛的社会面管理,管理的广度、深度、难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目前,驾驶人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管理效能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一是传统的驾驶人管理模式暴露出了警力资源不足、管理有效性不强等问题;二是驾驶人数量的迅猛增长和安全文明素质整体不高的矛盾凸显;三是驾驶人特别是营运驾驶人、低驾龄驾驶人等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有待提高。
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驾驶人管理工作是适应汽车社会快速发展、创新驾驶人管理模式的迫切要求,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提高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建设文明安全交通文化的迫切要求。
  五、近年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驾驶人管理工作?
  近年来,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一中心,坚持严格管理和便民服务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不断改革创新驾驶人考试、管理、教育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健全完善驾驶人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加强驾驶人管理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坚持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会同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整治,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和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整治,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等。整治以来因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7.5%、6.6%、12.9%,因醉酒和酒后驾驶造成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2.3%、3.4%。三是不断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强化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应用计算机评判和监控手段,推广模拟复杂道路和长途驾驶考试。除西部偏远地区的个别地市外,各地普遍应用了考试视频、音频全程监控设备,并建设完成场内道路驾驶考试系统,并实现考试成绩自动上传,共37个地市实现实际道路考试计算机评判。与上年相比,驾龄1年以下的新驾驶人肇事造成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四是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文明交通进驾校、进企业、进课堂,推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和劝导,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今年以来,为加强驾驶人特别是客货运等重点驾驶人教育管理,公安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部署开展了“牵手平安行”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六、《意见》提出了哪些方面的新措施?
  《意见》本着严把进出口关、突出管理重点、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驾驶人整体素质的原则,从三个方面提出了17项管理服务措施。一是严格驾驶人考试培训监督,提高大中型客货车考试针对性。二是严格路面执勤执法,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强化驾驶人日常教育监管,增强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
  七、《意见》中包含了不少新措施,这些新措施将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按照《意见》规定,17项工作措施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考虑到驾驶人考场建设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规定,大中型客货车实行模拟的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等场地驾驶考试措施从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此外,按照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2012年4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应当全部应用计时管理系统,10月1日起,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应当全部应用计时管理系统。
  八、《意见》中的17条措施都很有针对性,如何确保这些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加强驾驶人管理工作将是今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3月2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省、市、县三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加强驾驶人管理工作,就贯彻落实17条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确保这些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必须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狠抓组织推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17项措施的具体意见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和责任分工。同时,研究完善驾驶人考试、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有关科技信息系统的应用的指导意见,为落实好文件提供依据和保障。二是狠抓检查督导。通过督导检查、远程监控、集中验收等多种形式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帮助各地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及时总结各地工作经验,通过召开推进会、现场会或组织实地观摩等方式,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三是狠抓协作配合。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联合开展一系列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入剖析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专题 严格驾驶人考试培训
 
  九、为什么要进一步严格驾驶人考试工作?
  驾驶人考试是驾驶人养成良好驾驶习惯和意识的第一关,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目前,考试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驾驶人考试、培训衔接不紧密,部分考试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不强,导致一些新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意识淡薄,驾驶技能较差,不敢或不能驾车上路。二是大中型客货车考试缺少安全文明驾驶、应急情况处置等方面的考核。从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看,一些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差,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和突发情况的能力不足,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多。2011年发生的27起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中,14起是由于驾驶人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的,比较典型的有天津滨保高速“10.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上海浦东“9.1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驾驶人超速驾驶、遇到突发情况急打方向造成车辆侧翻所致。因此,必须要在考试环节严密管理制度,以严格考试促进严格培训,切实把好驾驶人准入关口,保证机动车驾驶人素质提升。
  十、国外关于驾驶人考试有哪些经验和做法?
  严格驾驶人考试特别是大中型驾驶人考试是国际通行做法。欧盟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要进行职业驾驶规则、交通事故救助、紧急情况处置等专业理论考核。欧洲国家路考路线包括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隧道及冰雪路段、湿滑路段、漫水道路、山区路段等多种实际复杂道路。加拿大、欧盟的路考考试时间最少45分钟以上,法国、英国的路考一次合格率仅在30%至50%左右。
  十一、《意见》在严格驾驶人考试方面提出了哪些新措施?
  一是对大中型客货车实行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在原来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等10个项目的基础上,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项目;实际道路考试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道路考试要求。二是对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内容。大中型客货车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试题型采用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内容包括安全驾驶常识、驾驶职业道德、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知识。三是提高实际道路考试针对性。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考试时随机抽选考试路线,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
  十二、为什么要重点加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考试工作?
  一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大多驾驶营运车辆,出行频率高,大多从事长途运输,面临的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的情况多。二是大中型客货车本身重心高,操控难度大,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要求高。三是大中型客车往往搭载大量旅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果严重;重中型货车载货量大,车身自重大,发生事故后对其他车辆和人员损害严重。因此,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安全责任重大,需要从考试、培训环节就提高门槛,严格标准,严格管理。
  从目前情况看,大中型客货运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突出,成为目前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2011年发生的2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中,23起是客货运驾驶人肇事导致的,造成390人死亡,分别占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5.1%和86.5%,而且全部存在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5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部涉及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淡薄、超速等违法行为多发、应急处置技能不足是主要原因。因此,对于在社会交通中承担重大安全责任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的要求应比一般驾驶人更加严格。
  十三、为什么要增加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
  当前,涉及大中型客货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原有设置的理论考试客货车专用试题数量少、考点少、题型较为单一,不利于全面考核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此次《意见》中增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单独设立大中客货车专用题库,增加考题和考点数量,增加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实用题型,着重突出对安全文明常识、驾驶职业道德、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方面的考核,如遇有高速公路爆胎或山区道路刹车失灵等情形该如何避险等题目,以增强驾驶人的安全风险意识和判断处置能力。同时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开展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可以增强其感性认识,强化理解和记忆,避免驾驶人突击应试教育,有利于驾驶人更加全面、系统掌握安全文明知识,从源头强化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养成。
  十四、开展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有什么重要意义?
  近年来,大中型客货车在冰雪(湿滑)、急弯、陡坡、窄路等危险路段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分析2011年发生的27起10人以上特大事故,其中24起属于在恶劣天气和复杂路况条件下发生的,占81.5%,其中在夜间、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的有9起,在山区、急弯、陡坡等复杂道路上发生的有16起。为增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恶劣交通环境下的应对能力,强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危险路段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的考核,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意见》规定实行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通过增设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技能考试项目,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考试要求,引导驾校和大中型客货车学员严格按照考试标准进行训练,确保考生扎实掌握规定的驾驶技能。
  国外也十分重视危险复杂路段驾驶机动车的考核,芬兰、瑞典进行冰上驾驶技能的培训和考核,法国进行驾驶技能考试的路段包括冰雪路段、油滑路段、漫水道路、山区路段等多种复杂道路条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组织在辽宁、云南等地开展驾驶人考试相关措施试点,进行模拟高速公路、模拟隧道、复杂道路和长途驾驶考试工作,成效比较明显。如云南省在实行大中型客货车20公里山区道路长距离考试后,2011年全年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近20年来的历史性突破。
  十五、《意见》在加强驾驶人考试过程监管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一是实行驾驶人考试过程和考试数据全程监管。对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各科目全部实行视频、音频监控,对考试系统参数、评判数据实时监管和异常数据自动报警。定期组织异地互检、集中暗访,及时发现、核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二是建立考试质量公开排名制度。在互联网、报纸等建立驾驶考试质量发布平台,每月公布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公布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开展驾驶人考试发证责任倒查。每月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标,对考试员考试质量进行严格考核。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一律对驾驶人考试、发证等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等问题的,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为什么要进一步加强对驾校培训质量的监管?《意见》中提出了哪些新措施?
  当前驾驶人培训应试教育问题突出,一些驾校存在随意减少培训项目、缩短培训学时、降低培训质量、学员素质不过关等问题,对驾校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意见》中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加强对驾校培训质量的监管。一是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2012年4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10月1日起,对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不予受理考试申请。二是督促驾校应用指纹、视频等监控手段,实现身份的唯一性确认,落实培训学时、培训里程。三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对发现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驾校,暂停受理报考申请,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整改,并向社会公布。四是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安全文明驾校评选活动,评选一批培训要求落实到位、内部管理严格规范、所培训驾驶人违法事故率低、社会群众反响好的优秀驾校,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表彰。
  十七、《意见》中对开展车辆管理所考试质量排名和驾校培训质量排名有什么具体要求?
  要在互联网、报纸等建立驾驶考试培训质量发布平台。一是每月公布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公布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每月公布辖区内驾校培训能力、考试合格率、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实行驾校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供群众选择培训质量高的驾校学习驾驶。
  十八、对违规培训问题有哪些严格处罚的措施?
  一是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二是对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十九、《意见》提出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源头管理责任倒查,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意见》进一步明确培训考试、执法管理、企业源头监管等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一是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规定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勤务不落实等问题的,一律按规定从严追究责任。二是建立驾驶培训质量倒查制度。规定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对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三是建立企业源头监管责任倒查制度。规定对公路客运车辆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一律对企业及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对三年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要通报企业按规定予以辞退。
 
第三专题 严格驾驶人执法管理
 
  二十、严格路面执勤执法有什么重要意义?
  驾驶人管理是一个综合的、动态的管理过程,其中严格执勤执法是关键。近年来,酒后、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2011年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因交通违法导致的比例高达92.51%。为有效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意见》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路面管控和查处力度,坚持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形成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
  二十一、《意见》在严格路面执勤执法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一是结合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加大对酒后、假牌假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一律按规定扣留驾驶证,督促参加学习和考试。二是完善执法考评体系,严格查处严重交通违法,严格执行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规定,督促民警严管严控重点违法行为,加大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三是每月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记录的监控资料,依法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十二、《意见》中提出了对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罚前要开展教育,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对违法驾驶人安全教育。一是要求民警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二是要求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依法予以处罚,并按规定对驾驶人予以记分。三是考虑到大中型客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大,为增强其安全文明驾车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意见》要求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依法处罚、记分的基础上,还要对其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四是每月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以及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
 
第四专题 加强驾驶人警示教育
 
  二十三、《意见》对加强客货运等重点驾驶人日常管理有什么新举措?
  《意见》突出了对客货运等重点驾驶人的日常化、动态化管理。一是交警大中队建立辖区本籍和异地客货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台账,每月汇总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等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求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和教育。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要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要求参加学习和考试。二是对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责令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予以辞退。三是每年对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记分记录的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对客运驾驶人审验时,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审核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核查是否按要求定期接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培训等。四是交警大中队要采取走访运输企业、发送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督促大中型客车、校车驾驶人参加审验,对未参加审验或者审验未通过的,要书面告知运输企业或者学校暂停营运。通过每月清理一次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每年开展一次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二十四、《意见》在创新驾驶人提示教育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一是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健全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微博、QQ等发布平台,及时向驾驶人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对客货运驾驶人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要每周发送一次安全提示短信;对辖区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即时编发警示教育短信。二是开展新驾驶人领证前教育和领证后回访。要求车辆管理所核发驾驶证时,组织对每名新驾驶人开展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文明驾驶行为要求等。要求通过电话、短信、调查问卷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每周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新驾驶人开展回访调查,了解参加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情况。三是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教育。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分析汇编本辖区交通事故案例,每月将事故案例通报运输企业、驾校、学校以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驾驶人培训考试、日常教育及审验教育的重要内容。四是发动社会单位和群众参与交通安全教育。要求专门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同时依托驾校、运输企业、汽车品牌专卖店等社会资源,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举办文明交通主题活动,以多种形式促进安全守法意识深入人心。
  二十五、《意见》中对安全守法驾驶人有什么引导鼓励措施?
  为提高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道路交通的意识,《意见》提出了两项引导鼓励措施。一是开展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会同文明办、安全监管、道路运输等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同时,建立安全文明驾驶人表彰奖励机制,加强典型事迹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意识。二是开展文明交通体验交流活动。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挥汽车品牌专卖店、机动车交易市场、驾驶员协会、汽车俱乐部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驾驶经验交流体验、文明自驾出行等活动,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文明交通教育引导。
时间:2012-04-01 04:45:53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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