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预(销)售房行为,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通告如下:
     一、未取得预(销)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不得设立售楼场所(展示中心)进行宣传、销售;已设立的,由房管部门予以查封。
     二、未取得预(销)售许可擅自售房的,由房管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通过媒体发布不符合预(销)售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售房信息。违规通过网络、短信等电子平台发布售房信息的,由经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发布售房信息的,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四、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预(销)售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违反规定的,由房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备案资格,清理出中介市场。
     五、严禁组织团购不符合预(销)售条件的房屋。违规组织团购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组织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禁以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名义向社会出售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违反规定的,由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依法组织查处,国土部门没收违法用地,规划部门没收违法建筑,房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存在违法违规预(销)售房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住建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吊销其开发资质,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八、违法承建违法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由住建委依法查处,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开发建设资质。
     九、违规购买不符合预(销)售条件房屋的,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房管部门应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通过便民热线12345和城建热线12319举报违法违规预(销)售房行为。
     十一、拒不执行本通告,阻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1日
时间:2015-01-04 01:09:09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