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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化遗产 建设文明家园 -- 市文物旅游局局长闫广就"文化遗产日"答记者问
 

记者  曹云
    
    记者:您能介绍一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吗?
    闫广: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我们的文化根基。归根结底一句话,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文化遗产在经济和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通过对历史文明的传承与保护,更好地建设现代文明。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记者:今年"文化遗产日"的主题是什么?
    闫广:今年的"文化遗产日"是我国的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我省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主题是"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农村地区由于历史悠久、民俗多样、自然条件不同,形成了缤纷灿烂、风情迥异的民间文化和各具特色的文化遗产,并且至今保持着极其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根脉。我市广大农村不仅遍布着数量众多的文物古迹,同时也存在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市现有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多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分布或流传于广大的农村地区,如何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我想,我省确定这样的主题的意义也在这里吧。
    记者:今年"文化遗产日"我市主要安排了哪些活动?
    闫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国"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范丽霞此前专门召集有关单位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文化遗产日"的有关工作。并且由市委宣传部、市文物旅游局、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联合发文,对今年"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庆祝活动作了安排部署。由市文物旅游局具体承办。为了营造"文化遗产日"的宣传氛围,我们要求各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都要围绕活动的主题,结合实际,广开思路,大胆创新,制定富有特色、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赋予节庆文化以更新、更多的内涵。从5月30日至6月8日,要组织"文化遗产日"宣传队开展巡回宣传,动用宣传车,采取广播、散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张贴宣传画、设置活动宣传板面等,同时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宣传平台,如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和文物保护单位比较密集的村镇进行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增强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同时,我们还特地印发了各种宣传资料近10万份,张贴画10000张,制作板面50余块。6月9日"文化遗产日"当天,我市将在平顺县车当村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并邀请市四大班子领导参加。此外,我们还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导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包括网络等形式,对"文化遗产日"活动进行及时、集中、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扩大文化遗产保护的舆论影响,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化进程。
    记者:我市文化遗产的现状是什么?
    闫广:长治是文物大市,地上地下文物较为丰富,全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1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60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3000余处。长治还是全国保留古建筑遗存较多的地区之一,现有清代以前古建筑2168处,也是全国早期木结构古建筑较为集中的地区,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顺县天台庵为全国仅存的四处唐代木结构建筑之一;全市宋金以前的木结构建筑达30余处,占全省的30%、全国的20%,堪称我国古代建筑艺术宝库的缩影。全市现有国有文物收藏单位14个,馆藏文物总计15万余件。长治博物馆为国家重点市级博物馆,是我省唯一设有古墓葬文化基本陈列的地方性历史博物馆,有馆藏文物6万余件,单位馆藏量居全省前列。长治地区还是我国史前神话传说的密集区域,典籍记载的"女娲补天"、"羿射九日"、"愚公移山"、"神农尝谷"、"精卫填海"等典故都发生在长治域内,是我市拥有的重要无形文化遗产。
    记者:我市文化遗产的保护成果有哪些?
    闫广:近年来,全市文物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市、县两级文物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文物工作基本方针,深入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把握机遇、突出重点,文物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进入我市有史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
    一是直接用于文物保护的投入创历史新高。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累计直接用于文物保护的投入达3000余万元,其中我市地方财政投入1700余万元。为文物建筑修缮、馆藏文物藏贮、陈列设施的改善等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重点加强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抢救保护。先后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顺县天台庵、大云院、龙门寺,沁县大云院,长治县正觉寺,武乡县大云寺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壶关县真泽宫、屯留县崇福院、长子县文庙、襄垣县永慧桥、文庙大成殿、黎城县城隍庙等20余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建筑进行了修缮保护,相关实体防护以及消防等设施也得到了完善和加强。
    三是县级文物库房和博物馆舍以及相关设施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屯留、长子、黎城、郊区、长治县、襄垣等县、区完成了县博物馆舍建设项目;沁源、壶关、潞城等县、市建设、完善了文物库房项目;平顺县博物馆正在筹建当中;市博物馆、沁县南涅水石刻馆完成了视频监控技防系统,市博物馆还新建了防火消防系统和密集柜、文物藏贮柜架等设施。全市馆藏文物的贮藏、陈列展示条件实现了新的跨越,为发挥文物的展示教育功能创造了条件。
    四是文物学术研究和陈列展览有了新的进展。市文物旅游局首次承担了国家级科研课题《长治宋金元墓室建筑艺术研究》,实现了重大课题研究零的突破。长治博物馆大型文物基本陈列《长治古代文明展》、《战国车马坑》、《长治历代古墓葬文化展》的开放,结束了长治博物馆无馆藏文物陈列的历史,已成为彰显长治历史文化的重要窗口。
    在上述各种因素的推动下,我市文物有效、合理利用效益明显提高。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收入呈逐年递增趋势,对社会的经济贡献率越来越大。社会效益也日益显现,为提高市民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起到了积极而又独特的展示教育作用。
    记者: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
    闫广: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市政府出台了《长治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要切实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管理体系,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二是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切实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以政府主导,鼓励吸收社会资金多元投入新机制,保障文化遗产保护经费需求。三是要开展对农村历史文化遗存现状的全面调查和评估。积极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将符合价值标准的历史文化遗存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将可能埋藏文物的地区划定并公布为地下文物保护区,以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四是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组织建设,安全管理,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及古村落、特色优秀乡土建筑的维修保护和利用。五是要妥善处理经济建设中的遗产保护,加大对破坏文化遗产的打击力度。六是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营造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时间:2008-05-24 17:23:26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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