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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履盖面的实施意见
 

城政发[2007]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32号)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履盖面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06]84号)精神,为完善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结合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这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的主要任务目标是,在继续巩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的同时,以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包括城镇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到2007年6月底,全部覆盖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到2007年12月底,覆盖辖区所有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参保率、缴费率、征缴率同步增长,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二、统一参保缴费政策和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各类企业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并严格执行申报缴费制度。

  (二)参保企业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企业缴费比例为20%,职工缴费比例为8%。月缴费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300%的按300%,低于60%的按60%为基数缴费。经办机构按8%为职工建立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原则上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经确认后,缴费基数2007年为70%,2008年可为80%,2009年可为90%。从2010年起,缴费基数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

  三、方法步骤

  此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从2007年1月开始,到2007年底结束。按照宣传发动、摸底调查、扩面征缴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2007.1.15-2007.2.10)。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扩面征缴集中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纸、电视、政府网站等宣传阵地,并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企业和职工中,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规政策,使参保观念深入人心,在全区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氛围。

  (二)摸底调查(2007.2.11-2007.2.28)。社保经办机构要依据工商和税务部门提供的用人单位注册登记信息,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要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家中,开展拉网式普查,下达参保通知书,同时认真听取企业和职工对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全面掌握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分析扩面空间、明确时间步骤,加强下一步扩面工作的针对性。

  (三)扩面征缴(2007.3.1-2007.9.30)。凡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于3月30日前到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交纳养老保险金。凡已参保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对少报、漏报的要重新申报并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要于9月30日前到城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所参保并缴费。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所要集中人力物力,开辟专门窗口,认真做好企业参保登记、基数核定、缴费申报、待遇审核、养老金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区劳动监察队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拒不参保缴费的重点难点企业,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要加强沟通交流,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区扩面领导组将于2007年7月、12月两次听取工作汇报,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确保扩面征缴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大事,为加强对扩面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区长王卫军为组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书平任常务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扩面领导组;同时成立扩面攻坚组、扩面宣传组、扩面督察组。各级各类企业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本着对企业长远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主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监察力度,促进参保缴费。一是要成立由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保经办机构组成的专门机构,责成专人对企业参保缴费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对于不按要求参加养老保险、不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不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工资审批、工伤认定等劳动业务。情节严重的,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企业法人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除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企业法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外,并予以社会曝光,同时,依法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做到依法征缴,依法办理。三是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做好征缴工作。提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素质,加大宣传,促进参保缴费。四是要建立扩面领导组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督查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法定强制性保险,督促企业参保缴费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市关于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提高落实政策的主动性、自觉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千方百计促进参保缴费;财政部门要落实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企业注册的基本情况及时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并在办理工商年检等业务时查验《社会保险登记证》,对未参保的不予年检,因特殊情况暂不能办理参保的,须报请区扩面领导组审批同意;税务部门在办理税务登记、核发税务发票时,要检查其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中小企业局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进所属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人民法院对劳动保障部门提起的养老保险强制执行案件,要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公安部门对未参保企业的人员,不予办理出国出境手续;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要督促其参加社会保险;工会组织要积极教育引导企业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对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实施民主监督。对未参保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取消评先、评优、评模资格;文明办在文明单位评选中,对未参保的企业将取消其评比资格;金融部门要把参保缴费情况列入考察企业诚信等级、发放贷款的重要指标,对未参保以及欠费的企业不予放贷;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进,通过开辟扩面专栏,树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和群众的优势,全力以赴动员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教育、文化、卫生、司法、旅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审批从业许可手续时,要加强社会保险宣传,督促其办理参保登记,对未参保以及欠费单位,不予办理从业许可手续。年终企业参加评优评模时,要经劳动保障部门签注意见,凡未参加者不予评定。

  (四)不断提高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把各项养老保险政策落到实处。经办机构要完善管理制度,实现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要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保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行法规政策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主动加强和税务、工商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动态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和实际用工人数;要针对非公有制企业性质复杂、职工流动性强、劳动用工管理不够规范的特点,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办法;要通过定期发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等形式,使广大职工及时了解缴费情况,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把全区劳动保障这一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推向新水平。

附件:长治市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领导组

                               二00七年元月十日

 

主题词:劳动  社会保障  保险  意见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月10日

长治市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领导组

 

组      长:王卫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王书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  组  长:甄书文(区工商分局局长)

            王维新(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闫青翔(区经贸局局长)

            周联芳(区中小企业局局长)

王  珏(区卫生局局长)

靳马明(区总工会主席)

任夕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瑞红(区国税局副局长)

王荷景(区地税局副局长)

宋培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郭万林(区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

李卫亚(工商银行城区支行行长)

郭素芳(农业银行城区支行行长)

张海玉(中国银行城区支行行长)

王亚平(建设银行城区支行行长)

王军良(区信用联社理事长)

张建国(区电视台总编)

段保明(区报社副总编、代总编)

田向红(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小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小川兼任,副主任为王裕林、申俊明。

时间:2008-04-24 14:41:42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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